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南昆山管委会已制定南昆山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禁止在辖区内生产销售燃放爆竹的通告(南旅通[2015]1号).并发至各社区,各居民,各单位,已张贴在公众场所显眼的位置及各社区公开栏,通告规定:禁止所有单位,企业,个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在南昆山生态旅游区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请各单位,企业及广大人民群众认真执行,互相宣传,互相监督。 南昆山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2月